近日,1900噸出口糠醇從全國多個產地以槽罐車形式分運集中至山東日照,經青島海關所屬日照海關檢驗合格后,按計劃裝運出口。這是青島關區深化模式改革,對出口散裝液體化工品開展“分運集檢”檢驗監管模式試點工作場景之一。
糠醇屬于危險化學品,多以散裝形式裝運出口,出口企業一般是從各地采購,分運集中至組貨地后再出口。按照先前檢驗模式,企業需分別向生產地海關提交材料,在生產地實施檢驗,待各地海關出具檢驗合格結果之后,再向組貨地海關報關出口。整個過程企業耗費時間長,且產生的關聯費用大。
為助力企業降本增效,海關總署對散裝液體化工品試點開展“分運集檢”檢驗監管模式。“分運集檢”是指通過管道、槽罐車或船舶等形式分運集中至組貨地的散裝液體化工品,由組貨地海關受理企業出口申報并實施檢驗。試點企業可以是組貨地企業,也可以是生產地企業。試點產品為單一散裝液體化工品,可以由單一企業分運,也可以由多個不同企業分運。
青島海關作為首批試點海關之一,按照“一品一策”“一企一策”方式對關區出口企業、散裝液體化工品種進行風險評估,在確保風險可控、操作規范的基礎上,在日照口岸試點出口散裝糠醇“分運集檢”檢驗模式。
以本次出口糠醇企業為例,其每年出口糠醇約1.2萬噸,從國內7個生產企業采購,需近400車次運至口岸,平均每月1船次出口。企業在口岸組貨后,由組貨地海關受理企業出口申報并實施檢驗,可降低500元/噸、600萬元/年的綜合物流、時效成本。
下一步,青島海關將繼續聚焦企業訴求,強化監管、優化服務,積極穩妥推廣其他散裝危險化學品種類試點“分運集檢”模式,讓企業惠享“智慧商檢”的改革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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