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有關規定,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執行對部分原產于臺灣地區的農產品免征關稅政策,相關農產品進口關稅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關務情報科注:按進口最惠國稅率或進口暫定稅率,臺灣地區在W)。《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大陸對15種原產臺灣地區的進口水果實行零關稅的通知》(稅委會〔2005〕25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大陸對部分原產于臺灣地區的進口農產品免征進口關稅的通知》(稅委會〔2007〕3號)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明確對臺免稅農產品稅號范圍的通知》(稅委會〔2011〕28號)同時廢止。
中國臺北于2002年1月1日以單獨關稅區的身份加入WTO,其在WTO中的正式名稱為“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單獨關稅區”(即“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簡稱“中國臺北”,故大陸地區自臺灣地區進口本身適用進口最惠國稅率。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停止執行對臺部分農產品進口零關稅政策
臺灣地區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采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嚴重阻礙兩岸經貿合作。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近日發布公告,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執行對原產于臺灣地區的鮮水果、蔬菜、水產品等34項農產品免征進口關稅政策,相關農產品進口關稅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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